上海汽车汽配商厦(简称商厦)自1997年以来始终保持上海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光荣称号,荣誉来之不易,因而全体员工牢记“形象、关系、效益”的司格,在理念、实践中加以贯彻,与入驻商厦的商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与政府部门紧密配合,尽到了威海路“领头羊”的应尽职责。特别是2002以来,上海工商局系统通过贯彻市场监管“一二三阵型”管理模式,努力使工商管理职能与WTO规则全面接轨,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需要。商厦以工商部门管理要求为标准,进行了全面整顿,以期继续保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光荣称号。

2002年6月中旬,商厦客户管理办公室由于缺少《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文本,特向南京西路工商管理所求助。第二天,工商所所长亲自带队来到商厦,送来了他们所存有的几份法律文本,同时又提供了一些渠道,可得到全面的法律文本,如中国人民大学网站等。工商所领导的真诚帮助和主动服务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商厦的管理水平。

6月29日下午4时许,几位工商所领导来到商厦。他们在一楼商场仔细察看,从商品、环境的规范,到有无违反商标法的现象,以及对公告栏、公示栏、商厦承诺等内容逐一检查,当场指出一楼商场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张贴广告、进口商品未粘贴商厦标签等,显示了市、区工商部门整顿市场的决心。在对柜台出样商品的检查中,各商家对于为什么不能销售轿车标识是最为不理解的,都觉得,这不也是汽车配件中的一件商品吗?为此,工商所领导与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说明原由,耐心指出:出售汽车标识违反了商标法中的有关规定,这些名车标识,在国际国内均为注册商标,属保护专利范畴,禁止商家任意买卖。经过耐心指导,商家们都明白了其中原由,自觉地将这些标识从柜台撤出,而商厦管理人员也从中学到了法律常识,加强了法律观念。

工商所随后又检查了商厦的进货台帐、消费者投诉台帐、入驻商厦商家用工管理台帐等,对商厦的规范管理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商厦在威海路市场整顿中所起的表率作用表示由衷赞许,并希望“商厦--威海路”的这面旗子不断发扬光大。商厦在处理有关消费者投诉中碰到了难题,工商所领导本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帮商厦想办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合理地保护企业利益,对此商厦及各商家都深有体会与感触。

商厦深深懂得“重合同、守信用”的荣誉,是与广大入驻商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商厦管理,自觉维护商厦品牌的努力分不开的,是与上海市工商局系统领导干部的举足轻重的指导、帮助分不开的,所以主动拥抱法律,适应高标准、严要求,这样才能让荣誉长留商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