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家档案局公布了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共52项,陕西省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何尊等五组周代有铭青铜器》和陕西省档案馆、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清代陕西紫阳县衙档案》2项档案文献入选。

《何尊等五组周代有铭青铜器》包括:何尊、四十二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逨盘、秦公镈(钟)5组青铜器,铭文年代为西周早期至春秋早期,字数分别为何尊122字、四十二年逨鼎282字、四十三年逨鼎320字、逨盘372字、秦公镈(钟)135字。主要内容为西周时期周王训诫勉励、册命贵族和贵族祭祀先祖,以及春秋时期秦武公祭祀祖先的事件。何尊记载了周成王营建成周等事件,铭文中的“宅兹中国”为“中国”一词最早的文字记载;逨鼎铭文是考订西周年代、金文历谱的重要资料,是了解西周册命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逨盘铭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现最长的西周青铜器铭文;秦公镈(钟)作为秦武公标准器,对于春秋时期秦国的铜器断代有着重要意义。相关青铜器铭文文献证实了周王世系、记录了春秋时期的秦国国君世系,对于研究西周以及春秋时期秦国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铭文涉及西周早期、晚期、春秋时期,对于我国文字书体的演变与发展具有重要见证作用。

《清代陕西紫阳县衙档案》保存于陕西省档案馆和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时间跨度为1766年至1911年,有帖、札、告示、呈文、禀文、劄付、照会等文种,还有大量簿册统计。这些档案比较完整系统地记录了清朝中后期紫阳县的历史,是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外交等方面在地方实施的一个缩影,对全面考察清代县级政权历史、政权运作模式及基层社会治理等具有重大史料价值。

2000年以来,陕西省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共计7项。下一步,省档案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从守护人类记忆和文明的角度,加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讲好档案文献遗产故事,展示丰富内涵价值。(陕西省档案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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