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文旅企业明确提出了贴息支持、降低水电价格等针对性措施,以进一步支持文旅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促进地方文旅经济恢复发展。

《通知》指出,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相关部门要按2020年2月至3月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可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此外,《通知》还要求,将纾困发展基金投资范围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扩大到非上市重点企业,通过股权、债券投资等方式,支持重点企业化解经营危机;市、区(管委会)财政与银行等贷款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为厦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