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珍贵的地契档案

1928年(民国十七年)公产拍卖契约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2月私产买卖契约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土地所有权状

白河县档案史志馆馆藏中,地契档案是一大特色。其中,2004年8月30日,在县财政局档案室发现5份珍贵的民国地契档案,并征集进馆。民国地契都用毛笔竖排书写于皮纸,由13件文书档案和2张印花税票构成。包含1份为土地所有权状,1份为公产拍卖契约,3份为私产买卖契约。说其珍贵原因有二:

一是白河县明、清和民国档案基本毁于战火,这5份民国地契档案历经劫难得以保存。1948年3月31日凌晨,解放军4纵12旅发起旬(阳)白(河)战役,首战白河。国民党白河县政府将存于县政府内的明、清和民国档案精心挑选12皮篓(蔑制挑粮用工具,2皮篓为1挑),雇挑夫沿汉(中)白(河)公路武装押运安康。当挑夫们走到城关镇白岩沟口(今城关镇安坪村)时,闻汉白路已被解放军截断,木瓜沟、下卡子激战的枪炮声不断传来。仓惶中,押运国民党士兵命挑夫将12皮篓档案挑转至白岩转头沟下白石河滩,一把火焚毁殆尽。4月1日上午10时,解放白河战斗结束。随军西进的中共白河县工作委员委、民主县政府进入白河县城,接管国民党旧政权、财产和档案,要求凡发现档案和国民党文件等都要妥为保管。只见县政府院内枪痕布满屋破墙残,房屋和搬不走的公物均被毁坏。仅在城隍庙(今中共白河县委院)附近发现埋着装有国民党、参议会文卷档案的一口箱子,被驻城隍庙的县公安局整理保存。由于,忙于筹借公粮支前、剿匪和废除保甲、建立民主新政权等要事大事。县政府内残存的乱七八糟的明、清和民国档案,被不识字的民主县政府炊事员收拾作引火纸烧掉。二是这5份民国地契档案真实地再现了1920—1940年代,城关河街商业贸易繁荣和税制情况,以及政府重视教育等事业,有存史鉴今等重要作用。

公产拍卖契约由2件文书档案组成,1件是56cm×40cm的原契约,立于民国十七年(1928)二月十六日,左上角竖排贴有2张4cm×3cm的红色1角面值中华民国印花税票,税票中心是陕西2字。其与1件白河县财委会填写于民国十七年五月的正式买契粘贴组成,收契税银洋三元七角八分。公产拍卖契约是国民党白河县行政公署为筹资办教育实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缴集县内士绅经开会商议,查明县城内公产地点后,将旧有公产分为甲(每间银洋14元)、乙(每间银洋10元5角)、丙(每间银洋7元)三等,估价拍卖。买主张文义用63元银元,买下城关下河街的6间房屋铺面,占地0.1亩,估价为乙等。契约有当时县长王泽华和建设局长、公安局长、财政局长、商务会长、高级小学校长、城内保卫团总、河街保卫团总及县内5区总绅等,共计34人签名,24人盖私章。1928年,白河县大旱。时政府官员秉承“教育实业关系民生至为重要”观点,仍在大灾之年兴办教育等公益事业。且在处置公产时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为后世留下了借鉴。

3份为私产买卖契约分别为民国十二年(1923)、民国十四年(1925)和民国三十四年(1945)地契各1份。其中,2份是用毛笔书写于54cm×40cm皮纸上的原契约,与民国政府陕西省财政厅用毛笔填写的28cm×22cm的正式买契粘贴构成。民国十四年私人房屋买卖地契立于民国十四年九月二日,系白河城关河街人陈程氏为葬亡夫和还丈夫生前所欠外债,而被迫出卖占地面积0.1亩的房产,共卖银洋65元,纳契税3元9角、缴纸价银元5角 (即印花税)等。民国十二年私人房屋买卖由2件契约和1张缴费证组成,原契立于民国十二年八月一日,正式卖契写于民国十二年十月。原契中间偏左上贴有1张民国二十年八月二十四日,,陕西省财政厅填写的24cm×8cm白色登记缴费证。这桩私人房产交易以城关河街1院3间铺面房,卖银1428两,缴契税85两6钱8分。民国三十四年私人房屋买卖地契由60cm×55cm的原契约、买契本契和1张24cm×16cm的契税收据﹙第二联﹚组成。原契约立于民国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买契本契由白河县田赋管理处于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填写。这桩私人房产交易以城关上河街1间占地0.07亩的门面房,卖4.5万元(法币),缴纳契税6750元(法币)。

民国土地所有权状档案系陕西省地政局所发,纸张为32cm×26cm的深黑色皮纸,填写于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三日,地号l96号、登记号364号。地产位于下河街东,占地面积3亩2分3厘,每亩估定价9000元(法币)。在主状的左中边沿粘贴有1张15cm×15cm的实测房地图﹙比例尺1:1000﹚。

从这5份民国地契档案可知:其一,民国初期直至全面抗战前,临汉江并有码头的白河城关河街铺面价钱很高,1亩价值银元650元左右。由此可见河街商贸业和货运业的发达,无愧于“小汉口”的称号。但是,对于陈程氏这样的小户人家而言,想在河街黄金之地立足生存很难。其二,1920--1930年代,白河市场交易以银、银元等硬通货为主。1940年代后,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渐成流通的主要货币,而法币的不值钱从其高额交易数字可见一斑。其三,民国时期房产买卖交契税和印花税,并长期保持在6%、印花税银元5角﹙公产买卖低1倍多﹚。全面抗战后期,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加紧对人民的掠夺,契税暴涨至14%左右,这也是加速国民党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

(安康日报 蔡建中)

责任编辑:万自义